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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富是当下最应遏止的杂音

类别 : 谈天论地    时间 : [2008-01-08]   标签 : 购物 旅行 亲情友情 大自然 家庭
前日上午,2008年“南都公众论坛”在深圳市图书馆开讲,经济学家茅于轼进行了《国富国穷―――制度和中国的经济改革》的精彩演讲(见昨日本报A28版)。

  深圳作为中国的改革排头兵,不仅是国家开放的宏观试验田,更激活了个人创业致富的梦想。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个人致富这个梦是被长久压抑而不入主流意识形态的。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更是将“富”视作要被革命的资产阶级尾巴。深圳人最先挣脱这一桎梏,随后才有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才使嗫嚅于集体无意识贫困中的国人有了致富的可能,才有了物权法保障公民合法财产的法治更新。

  解读茅于轼的“国富国穷”理论,看得出他对这30年体制和法治更新的深切拥护。他赞成的是抽象的富,即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富人的那种富的机制,而非具体意向上那些依靠特权、非法褫夺公共资源和带有资本积累原罪污血的所谓富人。他厌恶的是那种道德美化的穷,平均主义不思进取的穷。看得出来,茅氏是以启蒙者的角色给国人恶补“制度”的课,传导“公民意识”。

  制度是个太大的课题,单说“公民意识”。我理解茅氏意指不分富人、穷人,在法治上权利义务对等,在现实生活中互相尊重而不产生阶层割裂。市场经济是财富经济,因而仇富是当前社会最应遏止的杂音逆流。否则,好不容易形成的市场致富体制就有可能倾颓,重新回到平均主义时代全民贫困的尴尬。迫于流俗,茅氏本也可以很讨巧地大唱抽象的公平、公正之歌,对富人进行一番冷嘲热讽和对穷人表达惺惺的同情。可惜,如此的麻醉只会加剧社会阶层的对立和激发更多的道德口水。对社会长远发展何益?

  深圳有富人,也有穷人。因为对于穷和富的动态流转较之内地有更深刻的体味,所以茅氏言论在这里才会有更多共鸣。评价中国改革开放史,现在看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还是最优的历史选择。诞生于平均主义形式公平背景下的改革只能另辟重视效率的新路,因而改革的初次分配不可能重视公平,公民只有等待二次分配时再得以确认和实现。而茅氏恰恰开出了绝佳的药方:一是制度更新,通过民主法治确认和深化已经建立起来的机制,所谓“穷国和富国的区别,根本还是在制度不同”。二是民众自省,通过穷、富阶层的动态和合理流动,最终积淀成稳固的橄榄形社会基础。

  所以,评价茅氏理论,绝不可以望文生义,而应深切理解他制度更新的善意和对来之不易的经济体制的坚守。这个体制,固然带来了初次分配上的不公,但是却使共和国的每一位公民都有可能成为登上福布斯排行榜的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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